释义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的情况,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婚后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只写了男方名字,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均等分割。如果是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只写了男方名字,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