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违法行为人所处以的行政处罚在经过6个月的时间时候是还会进行追究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才不予追究;如果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才不予追究。 一、行政处罚时效两年的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两年,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法几年未发现违法行为就无效? 《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一般就无效,即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年,而行政机关未发现的,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但危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内未被发现才会无效。 三、行政处罚滞纳金可减免吗 不可以。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