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人为破坏的,应由破坏者承担责任,但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且不是人为破坏的,可以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若没有缴交维修基金,应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