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所有人防预埋套管必须提前预埋严谨后期开洞。 2、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墙体时候要在距离墙体20公分处加闸阀,如果墙体两侧都是人防区那么墙体两边都要加入闸阀,如果一侧为非人防区则只在人防区加入。 3、电缆桥架,通风管道不能从人防战时封堵下方穿过。 4、不得使用PVC管线,要使用镀锌钢管,接线盒也不能使用PVC的,镀锌钢管连接处要焊接连接线。 5、人防顶板传顶板洞口不能大于150MM洞口顶部需要加6MM厚的抗力片,用螺栓上紧。 6、防爆地漏不能遗漏,必须提前预埋安装。 7、防爆波排气活门和超压排气活门需要成品焊接安装。 8、密闭测压管需要套丝两边都要封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 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六条 对重要的经济目标,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重要的经济目标,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民用建筑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补建或者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