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大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房产,损失应当向二房东主张,需要结合二房东、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约定分析。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一、房屋转租的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