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达处分告知书的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送达处分告知书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其中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适用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的情形,留置送达可以公告送达,但必须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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