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拿回身份证复印件,不必要拿回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对职工都应当建立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是档案里不可缺少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不能当身份证原件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存档留底的作用,没有证明身份的法律效力,不能用来办理任何需要出示身份证的事项,身份证复印件留在单位,即使落在坏人手里,也不会对身份证人构成危害,产生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