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产假标准是什么 1、产假标准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公司不放产假怎么办 公司不放产假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不给休产假的,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了的话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