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前任打了两个孩子,现在被拒绝重归,是否可以起诉? |
释义 | 打架私了后还能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如果打架中一方受到人身损害的,也能够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前任再坐牢,我们名下两个儿子,请问我可以争取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被男方打了三次,但是都没有证据,我可以起诉他家暴吗 起诉他人家暴需要下列证据: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后到医院的验伤证明、知道家暴行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形式主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女朋友怀疑,打了四次胎,费用是我出的,现在分手了,她告诉我孩子不是我的,我可以起诉她吗? 怀了别人的孩子可以起诉离婚,但怀了别人孩子可能会构成法定的过错方,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我和我丈夫离婚了,有三个孩子,他一个没给我,现在他把我的两个女儿,给了他嫂子,我能来吗? 《民法典》规定有三个孩子,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我和前夫离婚10年,他出去生了一个10岁的孩子,我现在可以起诉他重婚吗? 重婚是可以依法立案的。根据相关规定,重婚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若是被害人认为对方重婚且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予以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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