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是不可能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 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由公司懂事会会议或公司章程来确定。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独立核算的特点是: 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 2、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3、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4、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5、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