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处级干部不能在本地任职。 我国执行官员特别是(正处级以上官员)异地交流任职制度,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官员搞裙带关系。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4] 。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4]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