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血压本身并不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范畴,但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保险条款进行评估。如果高血压已经存在于保险购买前,且未进行申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如果高血压是购买保险后才发生的,保险公司则需要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评估是否可以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依法享有公平、公正、合法的交易权利和受到法律保护的消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