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护照即将到期的,可以提前六个月想有关部门申请更换。相关法规定,护照持有人在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前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照法 》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九条规定: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