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条件: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同行); (二)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定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在港澳的父母均年满60周岁;2、在港澳定居的父母身边无人照顾,即在港澳无子女。3、申请人提出申请时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四)内地十八周岁以下无依靠小孩,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五)香港、澳门居民的遗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直系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这个项目需要由北京公安部最终审核和批准。一般需要500万港币的遗产。 (六)、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包括 非婚生子女 如港人内地所包二奶生的小孩)赴港澳定居 (七)父母都是内地居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带香港出生证明,去大陆公安机关申请香港双程证,最好同时带上父母亲的大陆身份证、大陆户口本、结婚证。再去香港入境处直接申请居港权和永久居民证明书。 (八)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注:1、符合多种定居申请条件的内地居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申请;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