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迟到可以辞退的次数需要 具体依照公司章程处理。 法律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第二条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