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干部不给村民解决问题怎么办 |
释义 | 村干部不给村民解决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可以提供有力证据,向乡镇纪检部门或者县监察局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会依法核实查处; 2、村民可以在权威网站、电视台、报社披露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的相关情况,以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3、村干部不为村民办实事,不履行村干部的职责,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罢免该村干部。 投诉流程: 属于村干部行政不作为的 1、收集证据,将完整的证据整理出来。 2、写挂号信。 3、将证据和挂号信交给当地的信访部门。 4、亲自去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举报。 属于违法乱纪的,应向乡镇或县纪检部门举报;属于涉嫌限制人身自由或贪污一类的,应向检察院举报;属于村干部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向公安机关举报。 当然,如果说分不表清情况可以直接先向当地的纪委部门进行举报,纪委部门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村民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受侵害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