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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动离职有没有工资
释义
    自动离职是有工资的。
    因为职工付出劳动,就应该拿到劳动报酬,只不过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提出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和单位告知。在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下,职工可以随时离职。计算工资也比较简单,就从离职那一天开始算起,根据天数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是基本的劳动待遇,即使是职工自动离职,单位也应该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包括一些福利待遇。另外,单位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职工离职后还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当然,如果单位合法经营,职工擅自离职给单位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可以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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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