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没停在框内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情况,在没有停车位停车框的地方停车,这种情况基本上中招的几率非常高,即使没有交警现场执法,也有可能有电子眼执法,现在电子眼执法非常厉害,就是50米开外都能把这个车牌拉过来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在那个地方停车。 第二种情况,明明划了框但是框旁边竖了个牌子,牌子上面有条件限制,比如停车多长时间或者停车时段,如果没有看到那个牌子就把车停那里了,可能停完之后就收到了罚单。所以喵哥建议大家在不熟悉的地方,即使把车停在了停车框里面,也一定要注意看一下路面上有没有标志或者路旁边有没有竖特殊要求的牌子。 第三种情况,逆向停车,虽然逆向停车不一定100%会被抄牌,但是它涉及到弹性执法的问题。如果这段时间管得严一点抄牌的几率就非常高,所以在路边的停车场划框的地方停车的时候,千万不要看见一个车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开过去,把车停了免得被人抢了。即使真的需要去抢这个车位,停进去之后可以再开出来把它掉个头,顺着来车的方向去停,千万不要逆向停车。逆向停车一旦执法稍微严格点,极有可能被抄牌或者被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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