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如何账务处理 |
释义 |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为: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受让人。贷,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受到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收款—投资其他股份—被投资单位,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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