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权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有权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上课。如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处以停课一周的处罚,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 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未成年人年龄虽小同样享有名誉权,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 6、隐私权。 7、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 8、独立财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衍生问题: 小学生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统一,在依法享有各项教育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依法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