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出租房内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该负责,并且这些内容都会在房屋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的,都是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果需要区分情况处理。1、如果是自然损耗,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2、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房东的责任,那么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