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可以给当地环保局或者12369环保热线打电话投诉,投诉的理由可以是养猪场的开办会有空气、废水污染。动物饲养场选址应当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畜牧法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 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 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