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退休工资平均值 |
释义 | 一、广州退休工资平均值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最新企业退休工资计算标准 1、基础退休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退休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退休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退休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三、广州市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 广州市退休工资标准: 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定额补贴=[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减发比例。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度记账利率×1/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月支付额×(12-+1)]; (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12); 养老金的多少,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 三、最新退休工资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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