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有哪些 |
释义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包括哪些? (1)招标人的代表。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在评标过程中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并对评标的全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都是必要的。 (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由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所提方案的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3)经济方面的专家。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运营成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等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经济上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 二、担任评标专家的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 5、认真公正诚实廉洁 三、评审委员会秘书的职责 1、在评审过程中如实记录各位评审委员提出的意见; 2、审核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 3、 评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意见会签; 4、项目日常上报 法律依据: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按前款规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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