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待抵扣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对该发票进行了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则是核算企业取得的尚未进行认证的进项税额部分。 进项税抵扣范围具体如下: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 进项税抵扣的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发票的价税合计项,计算出税额; 2、查看进项税发票,核对税额、税种是否正确; 3、确认进项税发票合规性,符合条件时,录入系统中; 4、做税金科目余额抵扣操作,使用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做抵扣; 5、进行调整、冲销进项税抵扣业务; 6、对进项税抵扣未冲抵完全或已冲抵但发生变化的情况,要及时处理。 综上所述,待抵扣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认证,认证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一)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二)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