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出现失败的情况,管理部将根据原因分析修改信息,公积金中心的结算中心会进行二次划款。1、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或者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 1)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由操作的管理人员写书面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就可以进行修改。 2)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由用户个人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原因可以填写为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