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能补办。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档案。 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也是在发生纠纷时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所以购买者一定要妥善保管才可以,可是万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果购房合同丢失,不同的情形下处理方式不同: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什么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使用,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8、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不合格; 9、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 10、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 11、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三、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一,在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第二,在预售登记后,未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第三,在预售登记后,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所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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