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等拿到了毕业证与学位证,就算是真正的应届生了,应届生的有效身份为一年,也就是毕业证上的日期加一年,如A同学2020年7月1日拿到毕业证,那么一直到2021年7月1日,该同学都属于应届生。 但如果大家如果在毕业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因为对于“应届生”,国考是这样说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也就是说,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就算是落实了工作单位,档案和组织关系等也都会移交到公司或当地人才市场保管,那么就不属于应届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