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级人大代表如何产生 |
释义 | 法律分析:选举产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具体办法是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上级人大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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