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