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婬记录别人能查到吗 |
释义 | 卖淫没有案底,只有违法记录,案底刑事犯罪,违法记录是治安拘留。卖淫作为案件会备案存档,进限公安内网系统,不对外公布,仅可供办案工作人员查询,一般人无权查询。 卖淫不涉嫌犯罪,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就没有案底,但是因违法受到治安处罚,也会留有记录,可能会对子女政审会有一定影响,但政审要求因地区及岗位会有所差异,但是有刑事犯罪记录政审无法通过。如果子女在不进入体制内,基本无影响。 那么,卖淫嫖娼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卖淫嫖娼罪,所以卖淫、嫖娼只是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不是犯罪。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卖淫记录别人能否查到的相关内容,卖淫没有案底,只有违法记录,案底刑事犯罪,违法记录是治安拘留。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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