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钱还了借条丢了该怎样办
释义
    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者其他书面还款证明,证明债务人已经偿还完毕全部债务。如果日后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未还清欠款提起诉讼的,债务人可以以此为证据证明自己还清了借款;在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还清欠款后,债权人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一、朋友之间没有借条的经济纠纷怎么办
    我们经常会强调借条的重要性,但是没有借条是否会必然导致欠款不能要回呢?答案是否定的,从法律角度讲,因为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因此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但是如果真的没有借条或者借条丢失,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手段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从而要求对方还钱。
    一、固定现有证据
    1、转账凭证
    如果出借人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借款,那么银行转账凭证就可用来佐证借款的完成,如果出借人是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可用来佐证借款的完成。
    2、取款凭证
    如果出借人是通过现金方式交付借款,现金是通过银行取款而得,且在一定合理期限内,那么取款凭证也可用来佐证借款的完成。
    3、聊天记录
    如果双方是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沟通借款事宜的,那么聊天记录可用来佐证借款的存在。
    4、证人证言
    如果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有其他证人在场,那么证人证言可用来佐证借款的完成。但要注意证人尽量是与双方无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可选择村长、居委会人员等,亲朋好友的证明力会比较弱。
    二、补强证据
    如果借条丢失,首先应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知晓此事,然后尽量增加以下证据,形成证据链,以便要求对方还款。
    1、录音录像
    在录音过程中注意引导对方首先承认是债务人本人,然后引导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为避免对方说是被胁迫情况下录音,要注意语气要和善,此外,应在公共场合进行录音录像。
    2、聊天记录
    可以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催促对方还款,并在聊天过程中尽量复原当初借款情形,引导对方承认借款行为。
    3、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以让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将债务人的还款义务重新订立下来,为对方能够顺利签订协议,可以适当放宽还款条件。
    二、大额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
    (1)债权人举证责任分配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作为原告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借贷合同的订立和款项交付是两项不同的事实,债权人对于自己主张的这两项事实均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帐薄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因此,在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2)债务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债务人的举证责任主要是针对债权人所提供的权利主张以及提供的证据来分配责任。债务人有可能针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1、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对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进一步提供证据。对能够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于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主张协议已实际履行的债权人;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也能提供借款协议,但债务人对借款协议或签名的真伪提出异议的,将申请鉴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主张协议虚假的债务人;对借款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不明的,将借款用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或经营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
    债权人以借据主张债权,债务人抗辩称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包含利息或仅为利息,且提供的证据足以使法官对借据载明的本金数额产生合理怀疑的,可以确定由债权人就借据本金数额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