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人民陪审员应当回避的 |
释义 |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陪审员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法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都有回避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回避与案件当事人、亲属、利害关系、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的情形。不得接受请客送礼,违反规定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 法律分析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都对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作了专门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结语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均明确规定了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若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以上法律规定保证了审判的公正性和公正审理案件的权益,对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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