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应当有合理依据,投保人可根据事实情况选择重新投保或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无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3.《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4.《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就赔偿数额作出的决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5.《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保险合同终止的,保险人应当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6.《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部分无效。 总结:若保险公司无合理依据拒绝理赔,投保人可依法要求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重新投保,被保险人也可要求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