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意思是指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 公司资产管理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累计折旧指的是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一)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不少于5年,估计的净残值比例为原值的4%;(二)固定资产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