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
释义 | 一、我的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二、南京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首次生育且只生一个孩子,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同时做两种及两种以上手术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至所在单位账户。 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4个月之后发放。 2、其他人员(不含首次分娩刷卡就诊)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 用人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发放。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指南 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98天)计算。参保人员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产假(不含二胎已领取晚婚晚育津贴人员);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参保人员多胎分娩的,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产假。 2、一次性营养费。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3、参保人员休完产假后至一年内可申请发放分娩费用、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以上便是南京申请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 三、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四、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手续或申请条件一般是什么呢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以上是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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