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等功是我军对军队内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等级中的一级,奖励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1荣誉称号,2一等功,3二等功,4三等功,5嘉奖。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 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 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 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 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