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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股东权益的突破之路
释义
    取消限高条件:1.履行法律义务或执行完毕;2.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3.法院同意申请删除;4.执行后财产无线索;5.中止执行或破产程序;6.法院裁定不予执行;7.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分析
    只要是满足以下条件,限高就可以取消。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拓展延伸
    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
    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是指为了维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首先,公司法规定了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中享有表决权和提案权,确保其参与公司决策。其次,证券法规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开重要信息,保障小股东获取真实、完整的信息。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小股东的权益转让、股东之间的平等待遇、利益冲突的防范等方面的规定。对于违法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如诉讼、仲裁等。综上所述,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旨在确保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结语
    限高取消需满足条件:履行法定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同意书面申请删除、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未提供有效线索、法院中止执行、不予执行、终结执行。小股东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表决权、提案权、信息披露、权益转让、平等待遇、利益冲突防范等措施。法律提供诉讼、仲裁等救济途径,确保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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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