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美国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同时,按近现代传统,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法律依据: 《美国宪法》 第一条 参议院独自拥有审判一切弹劾案的权力。为此目的而开庭时,全体参议员须宣誓或作代誓宣言。合众国总统受审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无论何人,非经出席参议员三分之二的同意,不得被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