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式员工如何提前离职 |
释义 | 正式员工提前离职有三种方式:与单位协商解除、提前通知解除、单位违法行为即时解除。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无故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合同到期辞退需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需支付经济性补偿。有效的劳动合同需满足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承担责任、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违反以上条件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一、正式员工如何提前离职 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第37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 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辞退正式员工的有补偿。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三、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年满18周岁。 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政治上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愿望,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违反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正式员工提前离职有三种方式:与单位协商解除、提前通知解除、单位违法行为下行使即时解除权。对于被辞退的正式员工,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情况而定。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责任的条件,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违反以上条件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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