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单位缴存比例为7%,职工缴存比例为7%或8%。 上海市公积金是指在职工工资基础上,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比例内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资金,旨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单位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7%进行缴存,而职工的缴存比例则分为两档:工资基数在上海市平均工资线以下的,缴存比例为7%,工资基数在上海市平均工资线以上的,缴存比例则为8%。同时,职工在每年缴存过程中所缴存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当年缴存工资的12个月。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了购房贷款、租房补贴、退休后的住房保障等福利,也是用人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公积金可以提取的情况有哪些?公积金可以在购买、修建住房、偿还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或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因工作关系或自己原因失业后6个月等特定情况下申请提取。 上海市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缴存比例为7%,职工缴存比例则分为7%和8%两档。公积金有多种情况下可申请提取,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