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
释义 | 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3、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4、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5、如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将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6、如果是婚后2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7、个人名下无房,离婚一年内再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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