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要违法停放,哪一天都有可能被贴条。路段上的交通协管员可以给非法停车贴条,罚款额度为50元,但是,只负责贴条不负责收费。少数交通协管员可以给违章停车拍照。交通协管员几乎没有执法权利,职责侧重于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和宣传教育。而相应的处罚权,如交罚款、扣本等权利,仍然牢牢掌握在交管部门手中。如遇上交通协管员拦截机动车,要求检查证件的,可以取证,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不解决的可以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