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深户2022退休工资 |
释义 | 退休金:非深户约为1140元,深户约为1240元。 深圳的最低工资是2130元,社平工资是7480元,最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22440元,养老缴费比例为21%(深户22%),交15年,60岁退休。 1、最低工资+一档医疗+工伤+失业+生育=864元(深户885元);退休金:非深户约为1140元,深户约为1240元。 2、社平工资+一档医疗+工伤+失业+生育=2264元(深户2339元);退休金:非深户约为2212元,深户约为2512元。 3、最高基数+一档医疗+工伤+失业+生育=6749元(深户6974元);退休金:非深户约为5194元,深户约为6046元。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计发办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三)调节金:为300元; (四)过渡性调节金: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其后每晚一年退休的递减50元; (五)过渡性养老金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和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承认的1992年7月31日前连续工龄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龄补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归侨员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与地方补充养老待遇之和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加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补助费。加发的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规定: 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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