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组织卖淫需要的证据有:人证、证人证言或现场抓获所获得的证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的场地进行勘验搜查得到的物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