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如下: (1)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 (2)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 (3)不可抗力原因免责。如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二、客运合同中承运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