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违章扣分可以用别人的驾照吗 |
释义 | 不可以,处理违章时不能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这是违法的。用别人的驾照扣分,会被认定为"买卖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由于电子违法拍摄的清晰度问题,有时很难看清驾驶人的真实面目,存在漏洞。驾照扣分的取证和调查依然困难。 扣缴买卖分=5-10日行政拘留 根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年内,同一驾驶人对三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非本人所有,或者三名以上驾驶人对同一辆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的,纳入涉嫌代处理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处理行为进行调查。 但驾驶非本人机动车违反规定的,可以在交管12123进行车辆备案后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扫描登记机动车的二维码,根据提示拍摄相关照片,然后填写详细信息,输入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的短信验证码;第二种方式只需要填写信息,输入注册车主的短信验证码,系统后台会自动审核通过。 一、驾驶证扣分所需材料: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二、驾驶证扣分的流程为: 1、准备好证件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持有人的行驶证,到交警部门违处大厅办理。 2、确认信息把行驶证和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违法记录确认。 3、交罚款确认是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而扣分只要未达到12分,在下一个周期就会重新恢复分数。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