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中学生被老师打应当向学校反映或者可以到教育局举报,由学校或者教育局给予打人的教师相应的处罚。对于打学生的老师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如果伤情比较重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依法给予该教师处罚。 投诉教育部门的举报方式: 1、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写信举报。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2、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3、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4、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