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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交完税的发票作废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税票作废的话就无法报税了。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3、只要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你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你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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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