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入账的发票又作废怎处理 |
释义 | 已入账的发票作废有以下处理方式:普通发票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先打印红字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并附上作废发票及复印件,到当地税务局办理作废手续,然后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其他情况另行处理。 法律分析 已入账的发票又作废时,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普通发票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自行在开票机上打印红字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并附上作废发票及复印件,然后提交至当地税务局申请作废,最后根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其他情况另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该内容由 路晓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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